同学的作文【集锦6篇】
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,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、联想力、想象力、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。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同学的作文6篇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同学的作文 篇1
我的同学余楚凡,小小的个子,圆圆的脸,大大的耳朵, 眼睛细细的,笑起来像两个弯月亮,十分可爱。
这节是体育课,我们要四百米跑步,男同学都准备好了,当然余楚凡也准备好了,他十分紧张。当老师吹响口哨时,他就飞快的向终点跑去,但还是别的同学快。余楚凡很不服气,就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,就差点追上毛倩云了。可是毛倩云的`速度也加强了好几倍,像闪电一样。虽然余楚凡已经满头大汗,但他没有半途而废,而是继续跑向终点。这时候余楚凡的速度已经像企鹅一样,脸也涨得像猴子屁股一样红了。但他仍然气喘吁吁,上接不接下气地跑到终点。
你们说,我的同学可爱吧?
同学的作文 篇2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,但是今天我要重点夸一夸我班乐于助人的叶芷箐同学。
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黑发,她很高,身材很瘦,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,看起来很可爱!
那是星期二的上午,在体育课上,同学们都兴高采烈地玩各种游戏,热闹非凡。有的踢球,有的抛球,还有的跳绳…。而我和叶芷箐在一起在跑道上跑步。突然,“哎呦——”,随着一声尖叫,我跑步的时候不小心被拌了一跤,坐在地上痛直流眼泪。脚顿时肿得厉害,我试了好几次都站不直。我看了看痛红的伤口,想再次尝试一次的'站起来。这时一双陌生温暖的手拉住我的手,我抬头一看,是本班的叶芷箐!她认真看了看我的伤口,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我扶起,毫不犹豫地将我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,一步一步搀扶着我向校医务室走去。校医看了我的伤口,涂上了药水,轻轻地包扎好。我立即感到伤痛在慢慢在减轻。第二天上学时,我在操场见到她,对她表示感谢。她对我只是微微一笑就走开了。我感激的望着她的背影,心里默默地暗自下了决心,要向她学习,做个乐于助人的人。
同学的作文 篇3
我们班的同学有40多个,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长处,我要夸谁呢?我想了想,就夸我的好朋友余卓蔚吧!
他的头发乌黑乌黑的,有一双明亮的眼睛,就像两颗“宝石”,每当他笑的时候,就会出现一排洁白的牙齿。 我就来夸夸余卓蔚乐于助人吧!记得有一次,我的语文学案不见了,我心急如焚,想:“要是没有了学案,我就交不了作业了呀!”忽然,余卓蔚走过来说:“来,你把我的学案拿去复印吧!”我听了后就把他的`学案拿去复印了。
晚上,我把学案还给了余卓蔚,并向他表示感谢。
你们看,这么热爱帮助同学的人,难道不应该夸夸他吗?
同学的作文 篇4
她,个子不高,跑起步来却像风一样快,喜欢卖萌,有时却很调皮。
每当英语课或科学课时,她在同桌眼里就成了一个在光天化日下的“小偷”,而我的同桌王思桐则是她的“帮凶”。负责将盗来的文具放入“仓库”——抽屉里,而那可怜的金星宇除了上课,最常做的事情恐怕就是举着手,叫:“老师,有人偷我的东西!”“老师,有人拿我笔!”“老师,她们把我的英语书拿走了!”……每当这时,这两个配合默契的“小偷”会迅速地从“仓库”中取出文具,送到“受害者”手中,随后迅速坐正,所以,当老师的眼光扫来时,已经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了。
一次,英语课上到了一半,金星宇忽然转身过来,对王思桐“吼”到:“快点,还我笔!”王思桐推开手,说:“不在我这儿,不信你自己找。”气急败环的金星宇偷偷溜到王思桐的座位旁,二话不说,将抽屉翻了个底朝天,奇怪的是,这笔像长了翅膀似的,竞不翼而飞了!真奇怪:“金星宇嘟囔着走开了。”
转眼,到了放学时间,大家都在忙着整理书包。我也不例外,奇怪的'是,我的抽屉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支红色的钢笔。“这是谁的笔?”我问王思桐:“不知道,反正不是我的。”她摇摇头又说。我又问了几个人,她们都摇头否认。算了,放讲台上吧。正当我准备放弃时,金星宇正好转过身,“唰”的一声抢走了我手中的笔:“高竹,开什么玩笑,原来是你!”我摆了摆,随后明白过来,“怒视”着他们俩,这演技好高啊,我悲哀的想。
这就是她,调皮、可爱,聪明,你知道她是谁吗?
同学的作文 篇5
其实,他,我早就认识,只是不了解不熟悉而已,现在是同桌了,就慢慢知道了他的优缺点,他就是斯亮亮同学。
回忆起初一初二的时候“斯亮亮”这个名字早有耳闻。初一的时候,他是4班的,在隔壁班的我听他们的同学说了许多光荣事迹,初二的时候,他还是在4班,每天他都迈着悠闲的步伐从我们班的 教室外走过,有时最里塞满了零食,手背在身后像个大腕好友架子。
到了初三我才真正认识看久仰大名的他。 斯亮亮,晃晃的头发,好像有点营养不良,白白的皮肤看上去弱不禁风,再加上他那瘦瘦的身体更加证明了我的观点,虽然外表不那么强壮,但是他这个 人很幽默、风趣,一句很平淡的话从斯亮亮同学口中说出来就显得与众不同,常常让周围的`人捧腹大笑。现在别看他学习成绩不怎样,他的脑子转的比谁都快,反映能力很快,我常常去请教不懂的问题 ,他也很乐意为我讲解。
还有,他具有一副好嗓子,每天都是自己唱自己欣赏,至于我,偶尔也听几句,有时看他那陶醉的样子,还真让人佩服,不是有句话说“想唱就唱,唱得响亮”。他就是这样,心无旁骛,很自信。 他还有另一个特点,就是有时爱自吹自擂,不过常遭旁边同学的反驳……
我相信,在初三的学习生活中我还会发现更多斯亮亮同学的优缺点,当然,还有其他更多的同学,时间就是我探索发现同学们的媒介。
同学的作文 篇6
如果你问我,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,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。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“最”字,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—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。
不是我吹牛,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,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。这么长时间的同学,我就只有一个。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。
刘浩然很瘦,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,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,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。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,好像一折就断了—真是瘦骨如柴。我和他正好相反,虽然不是个大胖子,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。
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。要说到刘浩然,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。没错,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,脸自然也不会圆,他那张瓜子儿脸,再加上两侧短,中间竖着的尖头发,使人一见了,便会深深地记住他。什么尖头啊,鸡冠头啊,菠萝头啊,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。可相对而言,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—刘浩然。
我可不只是对刘浩然的外貌、体型特征有充分了解,更熟悉的还是他的内在。我知道刘浩然是一个外向的.孩子,不但喜欢和中国人打交道,还时不时和我们学校的外教聊上几句;我知道刘浩然风趣幽默,总喜欢开一些只有我们俩听得懂的玩笑;我知道他喜欢跑步、踢球,次次为我们班争夺荣誉;我知道刘浩然多才多艺,会弹钢琴、吹葫芦丝,还能弹几下吉他;我知道语文会写作文,数学会答难题,英语也是能说会道……
只可惜一点,刘浩然要走了,要去哪儿?干什么?什么时候走?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,到加拿大学习。其实,准确地说是回老家,因为他生在那里,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。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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